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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淄川洪峨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淄博淄川洪峨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组长

盛洋

到达现场时间

2023.4.17

项目完成时间

2023.4.24

概况

淄博淄川洪峨加油站成立于201832日,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洪峨路以北,车宋村道路以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陈建清。主要从事92#汽油、95#汽油、柴油的销售业务。公司现有员工7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该加油站采用密闭卸油工艺并设置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及三次油气回收系统。

该加油站于2021年3月1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鲁淄危化经[2021]000448号。

该站现有4台油罐,(其中92#汽油储罐1台(20m3)、95#汽油储罐1台(20m3)、92#汽油储罐1台(30m3)、柴油储罐1台(30m3)),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加油站等级划分(见表2.1-2),该加油站为三级站(汽油20m3+汽油20m3+汽油30m3+柴油30m3×1/2=85m3

该加油站20211北京神龙安科技术发展中心编制的安全评价报告,评价结论为:淄博淄川洪峨加油站经营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的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2021年5月15日大庆市宏远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针对该站加油站更换加油机(加油机数量未变,其中一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更换为四枪双油品加油机)做了安全专项评价报告,评价结论为:站安全经营条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其安全状况能够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可以从事《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汽油(第1630号)、柴油(第1674号)的储存和零售。

该加油站自上次安全现状评价以来经营地点经营品种其他储存设施未发生变化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安监总局令第3号,依据原安监总局63、80号令修订),该加油站主要负责人陈建清安全管理人员赵玲君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评价结论

淄博淄川洪峨加油站安全经营条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可以从事《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汽油(第1630号)、柴油(第1674号)的储存和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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