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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高新区中成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中成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宏远[2023]泰安-006

项目负责人

常方圆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专业

常方圆

化工工艺

蒋卫

安全

张士峰

化工设备与机械

刘东

自动化

臧加友

自动化

刘晓

电气

到达现场时间

202310月14日

报告完成时间

2023年11月11日

企业及项目概况

泰安高新区中成加油站位于山东省泰安高新区房村镇驻地,法定代表人为杨西江,主要负责人为韩海飞经营范围:汽油、柴油、润滑油、日用百货的销售;洗车服务,汽车美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加油站现有员工6人,配备专职安全员1人。该站现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9033092号有效期20200409日至20250409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泰危化经[2020]000061号,有效期20201212日至20231211日)。该站于20080117泰安市岱岳区消防大队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意见书编号为:泰岱公消(建验)2008]第0003号该加油站已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经营规模:该加油站油罐区设置4台埋地双层油罐,单罐容积均为20m3,其中92#汽油储罐1台、95#汽油储罐1台、柴油20#柴油与-10#柴油换季储存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表3.0.9加油站等级划分(见表2.1-1)该站为级站(汽油20m³×2+柴油40m³×1/2=60m3。加油区设置92#汽油自吸式加油机1台,柴油双枪自吸式加油机1台0#柴油与-10#柴油换季销售),闲置加油机2台

评价方法

1)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等三个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114号)中《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和加油站经营条件,选择安全检查表法进行评价,按照《加油站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进行定性评价。

2)对油罐区运用危险度评价法进行定量评价。

隐患整改及复查情况

 

评价结论

评价组认为:泰安高新区中成加油站安全经营条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可以从事《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公告 2022年 第8号)中汽油(第1630号)、柴油(第1674号)的储存和零售。

现场勘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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