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乐陵第十二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乐陵第十二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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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宏远[2022]德安-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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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刘本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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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专业 |
蒋卫 |
安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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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光 |
化工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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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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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广 |
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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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现场时间 |
2022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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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时间 |
2022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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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乐陵第十二加油站,该站成立于2000年10月20日, 营业场所:乐陵市郑店镇第二棉厂北248省道42公里700米处左侧。负责人:邹军,类型: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经营范围: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城镇燃气销售;报纸期刊零售省内连锁经营(以上项目有限期以许可证为准);润滑油、燃料油、沥青、石油添加剂(燃油宝)、化肥、五金、家用电器、纺织品销售及仓储(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品);日用品、化妆品、电子通讯产品、文具体育用品、工艺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花卉、轮胎、汽车装具、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熔喷布、汽车及配件、摩托车及配件、农用薄膜、充值卡、农产品、饲料、装饰材料、苗木、药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广告业务;商品信息咨询;汽车清洗服务;房屋租赁;缴费卡销售;票务、机票代理业务;代收费业务;旅游服务。图书、烟零售;彩票、煤炭(符合国家标准的清洁煤)、农药、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营养和保健品、燃油清净剂(尾气处理液)、降凝剂的销售;餐饮;汽车维修、保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乐陵第十二加油站于2020年7月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鲁德危化经﹝2019﹞000099号,有效期限2019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5日;该站2020年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范德强变更为邹军,2020年7月21日重新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鲁德危化经﹝2019﹞000099号,有效期限2019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5日;该站于2021年02月04日取得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14021012号,有效期限2021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04日。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乐陵第十二加油站设有埋地油罐3座,其中20m3汽油储罐2座,30m3柴油罐1座,罐均为直埋卧式罐(双层罐),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油罐总容积为55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油罐总容积V≤90m3,该加油站为三级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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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乐陵第十二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操作规程比较健全,其经营条件符合要求,评价组认为,加油站符合安全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经营的安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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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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