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韩店镇小李加油站经营危化品项目
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邹平县韩店镇小李加油站经营危化品项目专项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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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宏远[2022]滨安-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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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盛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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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专业 |
蒋卫 |
安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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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光 |
化工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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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加友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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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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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现场时间 |
2022年0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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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成时间 |
2022年0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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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邹平县韩店镇小李加油站成立于2010年08月27日,注册地位于邹平县韩店镇小李村,该站于2021年9月18日变更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陈树峰。经营范围包括零售汽油、柴油,位于山东省邹平市韩店镇小李村,主要负责人为陈树峰,安全管理人员为姚培育 ,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的零售业务。该加油站现有员工4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该站现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鲁油零售证书第3716073080号)有效期至2021年1月13日,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鲁滨安经[2018]000169号)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2日。该站于2001年4月24日取得邹平县公安局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编号为:邹公消验第2001010号。 根据企业规划改造要求,投资20万元,柴油罐和汽油罐整体向东位移,三次油气回收装置由加油站北侧移动到J02双枪加油机北侧,卸油口向东位移,南侧J03加油机拆除。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改造完成后加油站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价单位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项评价的要求,受邹平县韩店镇小李加油站的委托,大庆市宏远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条件进行专项安全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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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评价组认为:邹平县韩店镇小李加油站安全经营条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其安全状况能够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可以从事《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汽油(第1630号)、柴油(第1674号)的储存和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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