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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苗河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宁阳县苗河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宏远[2022]泰安-009

项目负责人

常方圆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专业

蒋卫

安全工程

刘晓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刘东

农业机械

张廷光

化工机械

臧加友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到达现场时间

2022.8.2

报告完成时间

20221014

企业概况及内容

宁阳县苗河加油站位于宁阳县蒋集镇苗河大桥西333省道104公里处+400米处,投资人为杨燕,经营范围:汽油、柴油零售(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润滑油、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保健食品、文具、玩具、化妆品、洗涤用品、家用电器、厨房用具、汽车装具销售;卷烟、雪茄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加油站现有员工6人,配备专职安全员1人。该站现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鲁油零售证书第3709043025号)有效期20190528日至20240528日,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鲁泰危化经[2021]000624号)有效期20211223日至2022113日。该站于20010417日取得宁阳县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编号为:宁公消监[2001]危经字014号。企业已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经营规模:该加油站油罐区设置3台埋地双层油罐,单罐容积均为30m3,其中汽油储罐2台、柴油储罐1台。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加油站等级划分(见表2.1-1),该站为三级站(汽油30m³×2+柴油30m³×1/275m3)。加油区设置设自吸式加油机4台,其中双枪汽油加油机1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3台。

评价结论

评价组认为:宁阳县苗河加油站安全经营条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可以从事《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汽油(第1630号)、柴油(第1674号)的储存和零售。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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