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庆云第十五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庆云第十五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编号 |
宏远[2022]德安-001 |
|
项目负责人 |
刘本祥 |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专业 |
蒋卫 |
安全工程 |
|
张廷光 |
化工机械 |
|
刘晓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到达现场时间 |
2022年5月31日 |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2年7月11日 |
|
项目概况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庆云第十五加油站,该站成立于2013年09月17日,营业场所:庆云县尚堂镇德滨高速进出口处。该站负责人为邹军,类型: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经营范围:带有存储设施的经营;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庆云第十五加油站于2020年07月21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鲁德危化经﹝2019﹞000741号,有效期限2019年08月19日至2022年08月18日;该站2020年企业负责人由范德强变更为邹军,2020年7月21日重新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鲁德危化经﹝2019﹞000740号,有效期限2019年08月19日至2022年08月18日;该站于2021年02月04日取得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14111012号,有效期限2021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04日。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庆云第十五加油站设有埋地油罐5座,其中30m3汽油储罐3座,30m3柴油罐2座,罐均为直埋卧式罐(单层罐设有防渗池),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油罐总容积为12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油罐总容积90m3<V≤150m3,该加油站为二级站。 |
|
评价结论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庆云第十五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操作规程比较健全,其经营条件符合如下要求: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评价组认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庆云第十五加油站基本符合安全要求;基本具备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安全条件。 |
|
现场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