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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塑料厂全密度一/全密度二/线性装置增设排放尾气回收系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塑料厂全密度一/全密度二/线性装置增设排放尾气回收系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类别

验收评价

项目投资额

3710.72万元

项目地址

大庆石化公司塑料厂内

项目所属行业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行业代码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谢文革

联系电话

13304596181

技术负责人

赵立明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立博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专业及工作任务

姓名

专业

工作任务

谢文革

化学工程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危险因素分析、报告编制

李卫东

工业自动化仪表

危险因素分析、报告编制

史国夫

安全工程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危险因素分析、报告编制

谢富文

高分子材料

危险因素分析、报告编制

张路

机电一体化技术

危险因素分析、报告编制

仲伟萍

化学工程

危险因素分析、报告编制

张士峰

化工设备与机械

危险因素分析、报告编制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谢文革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谢文革  史国夫

报告一审

王玉成

报告二审

赵立明

报告三审

 

现场勘察时间

20210611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1106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大庆石化分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区分公司,是以大庆油田原油、轻烃、天然气为主要原料,从事炼油、化肥、乙烯、塑料、液体化工、橡胶、腈纶生产,并具备工程技术服务、机械制造加工、生产技术服务的大型石油化工联合企业。

大庆石化分公司分龙凤炼油区、乙烯厂化工区及卧里屯化肥厂三个厂区,下设八个生产分厂,两个辅助生产分厂以及三大服务系统。现有二级单位29个,现有职工3.2万人,总占地面积39.1平方公里,原油加工能力65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合成氨生产能力50万吨/年和腈纶生产能力6.5万吨/年。

大庆石化分公司现有1LLDPE装置、2FDPE装置,设计能力分别为6万吨/年聚乙烯(颗粒)、25万吨/年聚乙烯(颗粒)和30万吨/年聚乙烯(颗粒)。

线性装置的排放尾气回收系统的处理能力为430kg/h3440t/a

全密度一装置的排放尾气回收系统的处理能力为1200kg/h9600t/a

全密度二装置的排放尾气回收系统的处理能力为1250kg/h10000t/a

各排放尾气回收装置年操作时数:8000小时,连续操作。

各排放尾气回收装置操作弹性:处理能力的70%110%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在大庆石化分公司塑料厂全密度一、全密度二、线性装置内进行。在全密度一装置北侧增设的SK-Ⅰ、SK-Ⅱ撬装设备及附属设备的东侧为管架及20#路,西侧是空地,南侧为排放气回收压缩机厂房,北侧为润滑油间及添加剂库房。

在全密度二装置排放气回收框架西侧增设的SK-Ⅰ、SK-Ⅱ撬装设备及附属设备的东侧为排放气回收框架,西侧是空地,南侧为反应框架,北侧为排放气压缩机厂房。

在线性装置冰机厂房北侧增设的SK-Ⅱ撬装设备及附属设备的东侧为润滑油间,西侧为膜回收系统,南侧为冰机厂房,北侧为备品备件库。

与周边设施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的规范要求。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介质有乙烯、1-丁烯、氢气、异戊烷、氮气等。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乙烯、1-丁烯、氢气、异戊烷、氮气等属于危险化学品,上述危险化学品中无剧毒化学品。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国务院令第703号修订),上述物料不属于易制毒化学品。依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上述物料不属于易制爆化学品。依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应文件的辨识,本项目涉及的乙烯和氢气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依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3号),本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灼烫、压力容器爆炸、其他伤害(自然灾害、坍塌、人为因素、管理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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