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双鸭山鑫沙环保有限公司钒尾渣无害化处理利用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组长 | 谢文革 |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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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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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国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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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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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博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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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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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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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自动化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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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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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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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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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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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现场时间 | 2019年11月05日 |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0年05月11日 | |
概况 |
双鸭山鑫沙环保有限公司始建于2014年3月,地址为黑龙江双鸭山市岭东工业园区。公司法人陈子顺,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民营),注册资金伍仟万元。占地面积40265m2,建设规模11377.9m2,主要从事废弃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公司采用自主创新形成的专利技术,以粉煤灰为原料,生产低密度、高强度的高档陶粒,主要用做石油、天然气田深井开采的压裂支撑剂。新建年处理116000t/a提钒尾渣无害化处理生产线,生产片状五氧化二钒。其中渣中的氢氧化铬在自然环境中,可以被催化成六价铬,对环境造成很大危害,故铬渣被列为危废,受到严格管控。由于黑龙江省目前具有资质的、专业处理铬渣的单位和机构还没有,从而不能在本省范围内就近消化铬渣,故建设单位在工艺流程废水处理厂房内增加钒铬分离工序,延续尾渣环保再次处理次产品为三氧化二铬,年产150吨。解决了铬渣环境污染问题及黑龙江建龙钒业有限公司因尾渣囤积造成的环境压力。
公司现有员工89人,其中技术人员12人,另外有分管安全主要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3人,特种作业人员13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全部经过主管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按要求进行了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满足上岗要求。公司建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已上报到双鸭山市岭东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双鸭山鑫沙环保有限公司与黑龙江建龙钒业有限公司公司签订了长期供货协议,利用黑龙江建龙钢铁集团公司生产的废弃提钒尾渣,在黑龙江双鸭山市岭东工业园区内建设一条年处理116000t/a提钒尾渣无害化处理生产线。
该项目于2014年开始建设,原属冶金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已按冶金行业相关要求编制评审完成。由于市场以及投资者自身原因,2015年8月,在工程基本完成时被搁置,2019年重新启动该项目时,由于法律法规的调整,项目已由冶金项目变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3]年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5号令,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9号令修改)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项目进行梳理,双鸭山鑫沙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重新进行了钒尾渣无害化处理利用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1、建设项目名称:双鸭山鑫沙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钒尾渣无害化处理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双鸭山鑫沙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址:建项目位于黑龙江双鸭山市岭东工业园区内。
4、地理位置、工程占地面积:项目场地位于黑龙江建龙化工有限公司北侧坡地上,该场地原为双鸭山重德冶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渣钢渣铁处理生产线用地,场地西南侧有道路主干道穿越,交通便利。
场地北高南低,地势平缓,场地标高在165.0m~158.0m之间,场地内的原有构筑物已经拆除,场地内的沙堆及废钢等已经倒运出场地。新建场地用地面积30783.6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0426.2m2。
钒铬分离工序设置在厂区的溶化、沉淀、废水处理厂房内,不新增占地面积,溶片、沉淀、废水处理厂房占地面积为2478㎡。
5、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6、项目平面布置:项目采用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在总体布置上基本采用“一”字型布置,即在场地内按工艺流程自西向东依次布置原料厂房、焙烧及浸出厂房、沉淀及熔化厂房、废水处理厂房;公辅设施平行布置于焙烧及浸出工序北侧空地上,以紧邻负荷中心;办公楼位于场地西南侧,全年主导风向上风侧。
7、项目总投资:本新建项目投资由双鸭山鑫沙环保有限公司独资,出资比例占总投资100%,项目总投资1.5亿元,其中安全投入约632万元,占工程投资的4.21%。安全投算详见表2.7.5。
8、作业制度:主要设备年有效工作时间300天,主要工序三班两倒,连续工作制。其中,沉淀工序、熔化工序、废水处理工序设备能力按每天生产一班配置。辅助作业岗位的工作制度与其紧密相关的作业岗位或生产车间保持一致。
9、本项目按要求严格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及监理工作皆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10、建设项目主要取证情况
1)本项目于2014年04月28日取得了在双鸭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双鸭山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双发改备案[2014]24号)。
2)本项目由2016年08月02日取得了由双鸭山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30503201600004)。
3)本项目由2016年07月11日取得了由双鸭山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30503201600007)。
4)本项目由2016年06月23日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双国用2016第00061号)。
5)本项目于2019年03月04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双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9第01号)。
6)本项目于2019年03月06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双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9】第2号)。
7)本项目于2019年10月10日取得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双消竣备字【2019】第0001号)。
8)双鸭山鑫沙环保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品种为五氧化二钒(证书编号:230510028)。
9)2019年10月23日取得了双鸭山市岭东区应急管理局(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编号:23050320190005)。
11、设计变更情况
本项目在设计、施工以及运行过程中,遵循了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关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其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不存在重大设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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