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大庆市星淼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项目概况:大庆市星淼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成立于2008年1月,位于大庆市让胡路区东环路与南一路交叉口处,占地面积2016m2,建筑面积1071.37 m2,现有员工12人,有加油机5台(3台汽油、2台柴油),液化石油气加气机2台,压缩天然气加气机6台。埋地储油罐5座(其中汽油储罐3座,每座20m3,柴油储罐2座,每座20 m3),油品合计总容积为80m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第3.0.9条规定,计算总容积时柴油折半),属于三级加油站。有液化石油气埋地储罐2座,每座15 m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第3.0.10条,属于三级LPG加气站;有压缩天然气储气瓶1座,容积8m3,站内停放1辆车载储气瓶组拖车。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第3.0.13、3.0.14条,该加油站属于二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评价范围:本评价的范围是大庆市星淼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总平面布置、工艺及设施、电气装置、加油缷油作业等(液化石油气及压缩天然气加气设施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项目组长 | 王立博 | 报告编制人 | 王立博、史国夫、丛立新、李卫东 |
技术负责人 | 满振英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谢富文 |
报告审查人 | 满振英 | ||
参与评价的技术专家 | 吴振中 王永夫 | ||
到现场的安评师名单 | 丛立新、仲伟萍、李卫东、王 辉、史国夫、谢文革、王玉成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3年11月7日 |